京津冀三地签署《京津冀深化口岸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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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域口岸合作,提升三地跨境贸易便利化协同发展水平,5月16日上午,京津冀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在唐山曹妃甸召开。联席会议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主办,北京市、天津市口岸主管部门协办。
会上,京津冀三地口岸主管部门就深化京津冀口岸协同合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北京市商务局、天津市商务局、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签署了《京津冀深化口岸合作框架协议》;天津港集团、河北港口集团共同签署了《津冀世界一流港口联盟合作协议》。
《京津冀深化口岸合作框架协议》围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从口岸服务、通关便利、政策协同、“单一窗口”共建等方面提出合作事项12条。旨在通过合作,加强京津冀三地口岸部门常态化对接沟通,提升口岸管理服务水平,力求区域合作更加紧密、通关更加高效、管理更加科学、智联更加顺畅,共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京津冀区域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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